为了确保办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实行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
一、办公室的工作实行主任责任制。
二、主任应及时向副主任、科长或其他同志通报有关事项。
三、对办公室的重大事项,由主任与副主任共同协商、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办公室工作人员通报。
四、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副主任应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
五、办公室各科室应及时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向分管主任汇报,然后由分管主任向主任汇报,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六、校领导决策的事项,由主任统一安排分管的副主任办理,分管副主任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由主任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七、校领导直接交待给副主任办理的对口或非对口的事项,副主任在接受任务后要及时向主任报告。若来不及报告,事情完毕后要及时向主任报告。
八、校领导直接交待给科长办理的对口或非对口的事项,科长在接受任务后,要及时向分管的副主任报告。若来不及报告,事情完毕后及时报告。
九、除特殊情况外,应遵循下列报告程序:
工作人员—科长(或副科长)—分管副主任—主任—校领导
十、除特殊情况外,主任应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安排工作任务。
十一、主任、科长及科(室)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重大事项相互通气,做到心中有数,步调一致。
十二、办公室人员陪同校领导公出,要将外出活动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
十三、主任外出,要向校领导请示;副主任外出应首先征求主任的意见,必要时由主任向校长请示,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科长外出,要首先向分管主任请示,分管副主任与主任商定批准后,方可外出。
主任或科长外出时,要将外出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及时向办公室通报。
十四、主任、副主任一般不得同时外出,若主任外出,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